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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「字」

剛結束了我視爲20歲成年禮的臺中之旅,算是收穫頗豐,不過這並不是成年禮的重頭戲。

自古禮數便有行冠禮這一傳統,此時亦會做一件重要的事情,則是為成年男子取表字。

所以在我心目中真正認定的成人最重要的一環,是讓家母爲我取了一個字,生命總是需要一些儀式感的。

——「一葦」

典自一葦杭之。

衆所周知如今已經很少有人會取字,并且沒什麽法律效力。所以家母在得知我這一要求時,是不知道要怎麽下手的,直接説我自己取一個就好。但字得由長輩所賜,所以我堅持讓家母決定,還把高中時學習文言文那一套取字規則給她淺講了一番,最後所得的這個表字基本上能做到作爲名之補充這一基本原則。

若是附庸風雅,倒是還能做點 「以字行於世」的蠢事,為分類取一個像是「一葦集」的名字,聽起來實在舒服。 不過這絕不是我的目的,我認爲這是一個很好的傳統,應該保留下來。

「去中國化」最嚴重的恰恰是中國,這是我一直以來所觀察出來的結論。雖然在談字這一層面上,説這句話有點突兀,畢竟大中華區都沒有這個習慣了。其實這也是我很疑惑的一點,各地爲什麽會不約而同的淡忘掉這個傳統。

繁文縟節去掉一些也並無大礙,不必苛求大多數人字仍然在的情況,一定要在各個場合用對。但一些基本禮儀可以延續,即將字作爲尊稱,用在一些簡單的場合上面,名字號本就有相應的功能。事實上這也近乎一個無可奈何的問題,社會演變至今,已經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,好比所有對外國人的中文教材中,一定會把hello等同於你好。但實際上你好已經成爲一種很生疏的問好方式,問問店員尚可,熟人之間從未見過有人你好,反倒是直接用hi和hello,值得深思。

取字如果納入規範,也是有很多積極意義的,比如規避重名。某些單字名的重名率實在太高,倘若加上一個字來區分的話,能大大降低重名率,也不用像如今年輕人的風氣一樣去起一些怪頭怪腦的三字名。而一個人的表字,恰能拓展個人的形象,正如《顔氏家訓》中说:「名以正體,字以表德。」剛剛提到的奇形怪狀的三字名,源自有人嫌棄單字名太普通的這種想法,想爲孩子取一個獨一無二的名字。賦一個字恰恰能解決一點,現在的風氣個人拙見有些走偏。想要標新立異的名字,那就賦字嘛,名字名字,現在可是缺了一半了。

當然有人認爲西方文化的衝擊是造成淡忘字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,僅僅是重名這一方面的問題,已經被英文名所取代。花點錢便可以再護照上加注一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英文名,實質是行使著字的職能。此觀點只可認同一半,即可以歸咎部分原因在西方文化衝擊下面。現實情況中真正落實加注英文名的人少之又少,而外號之類的別名則是古既有之,無關乎名取代與否。即使有一個非正式的英文名,再多一個字也并不會顯得多餘,更重要的是字有中華文化蘊含其中,只考慮解決重名一個問題眼光未免太淺。

談到文化,有人說字是文人騷客舞文弄墨的產物,是文化人玩的東西,古人取字會去找鄉中的文化人給建議。而全民教育普及之後,自然而然消失了。大概解釋了大中華區其他地方爲什麽也淡忘了字這一現象。反之是不是因爲全民教育普及最初期,主要目的就是快速掃盲,而導致欲速則不達,丟掉了某些東西呢?就好比繁體字。那麽表字應該也是和繁體字一類的被丟失了的東西。畢竟你説教育普及開了,大家都是文化人了,結果應該是大家都有字才對啊。可惜有些習慣確實難以再逆轉,個人的力量終究有限。

抛去行政成本方面的可行性,我由衷希望「字」能夠重回大多數華人的生活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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